在了解德国公司税法之前,您需要知道德国的公司形式广而言之分为两组。一组是公司本身是纳税主体(公司结构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另一组是(有限的)合伙关系,股东被认为是营业利润纳税的主体。公司形式没有“复选框”。例如:如果您是有限责任公司,您不能选择被视为有限两合公司(=有限合伙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份公司。就税收目的而言,它完全被视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结构不同: 它有一个由几个成员组成的执行委员会,而不是董事. 您还会有一个监事会来控制执行委员会,特别是在有关他们自己的问题方面 (如工作合同等。) 。 公司的初始最低注册资本是50,000欧元而且股份有限公司需要遵守很多手续规定。从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不是很复杂,因为他们属于同一税种。因此,一家公司开展业务通常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不是马上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在其他公司形式下,合伙人承担的责任是无限的。其中一个是公民合伙公司。它是最简单的公司结构,因为您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也无需去任何地方注册。这种法律形式典型适用于年轻企业家,因为他们没有钱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两合公司; 或者某些自营从业者群体使用这种法律形式,在此情况下法律上不得使用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德国公司的税法规定详情请阅读以下文章。
1. 德国公司税法 – 有限责任公司
2.德国公司税法 – 有限两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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